公 告
截止2023年11月1日,瑞金市有1353名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满12分。因其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3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现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3日
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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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赖秀生、赖瑶
审核:钟亚江
素材来源:车管所